近日,在河南郑州,一名10岁左右的女孩儿在河边玩耍时掉入2.8米的深水中,当时岸边有二三十名路人围观,只有两名男子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,两名男子中,一个是不会游泳的“旱鸭子”,一个则因车祸负伤腿里还打着钢板。女孩儿最终得救了。掌声响起来,可两名救人者却飞一样地逃走了,因为附近不少人都认识他俩,知道这两人是小偷。面对险情挺身而出;面对掌声却逃之夭夭,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议,因为人们实在无法将“小偷”和“英雄”联系在一起,大家不知道应该如何评价这两个人、该不该向他们表示敬意。
正方观点:有的人认为,虽然他们两人以前曾经做过小偷,但是并不能否定他们舍己救人的事实,更不能掩盖他们的良心人性。当他们做好事的时候,我们应该送上鲜花和掌声,甚至予以嘉奖,不要总对他们的过去念念不忘,不妨相信他们已经脱胎换骨、重新做人。
反方观点:也有的人认为,他们这次救人并不能代表他们已经变成善良的人,只是头脑发热,灵光一现,不值得一提。如果对他们进行表扬,甚至有可能纵容他们沿着犯罪的道路继续走了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