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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偷救人该不该受表彰?

 近日,在河南郑州,一名10岁左右的女孩儿在河边玩耍时掉入2.8米的深水中,当时岸边有二三十名路人围观,只有两名男子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,两名男子中,一个是不会游泳的“旱鸭子”,一个则因车祸负伤腿里还打着钢板。女孩儿最终得救了。掌声响起来,可两名救人者却飞一样地逃走了,因为附近不少人都认识他俩,知道这两人是小偷。面对险情挺身而出;面对掌声却逃之夭夭,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议,因为人们实在无法将“小偷”和“英雄”联系在一起,大家不知道应该如何评价这两个人、该不该向他们表示敬意

殷 Designer 发表于 2007-07-16 16:21:28

正方观点:有的人认为,虽然他们两人以前曾经做过小偷,但是并不能否定他们舍己救人的事实,更不能掩盖他们的良心人性。当他们做好事的时候,我们应该送上鲜花和掌声,甚至予以嘉奖,不要总对他们的过去念念不忘,不妨相信他们已经脱胎换骨、重新做人。

反方观点:也有的人认为,他们这次救人并不能代表他们已经变成善良的人,只是头脑发热,灵光一现,不值得一提。如果对他们进行表扬,甚至有可能纵容他们沿着犯罪的道路继续走了下。

文章评论
发表于:2007-07-17 00:37:32
我觉得应该受到表扬,他们成为了小偷,也许并不是他们自甘堕落而成为小偷的,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受到社会上种种不公平的待遇,被逼走上这条路的,而这却并不能掩盖他们内心的善良,反观周围那些围观的人,虽然他们可能是社会精英,而他们却见死不救,这和杀人犯又有什么区别呢?比之小偷是有过之而无不及
发表于:2007-07-18 09:38:30
本人也同意上面的说话,应该受到表扬!
发表于:2007-08-02 14:50:34
同意正方观点。
发表于:2009-02-01 09:18:41
同意正方观点!应该表扬!但对小偷行为也应当做相应处理。功与过应该分开!
1 Pages: ( 1 页 ) 15/页 4篇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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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```直 ``那 `么~~痛~`
学习了
那首叶子,很喜欢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小丫头文章写的越来越好了嘛,支持一下。
同意正方观点!应该表扬!但对小偷行为也应当做相应处理。功与过应该分开
看得我触目惊心,还以为现在中国面对这些东西已经很了不起了.原来差距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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